by 岁月部老人
2021-10-01 14:29
类别
一、旧贵族:起源前于人类存续突出贡献者;
二、新贵族:起源后于人类进步突出贡献者;
三、贵族:降生即拥有魔力者。
爵位
一、级别
王公:对应一或多国领主;
大公:对应一或多国领主;
公爵:对应一或多省领主;
候爵:对应一或多市领主;
伯爵:对应一或多县领主;
子爵:对应一或多镇领主;
男爵:对应一或多村领主;
圣骑士 福音传道者
骑士 传教士
二、继承
1、领主自行决定;
2、以嫡长子继承制为主;
3、领主未决定,则以魔力量高低为主;
4、未完成学院前教育,则无资格;
5、继承时无继承者,则废除爵位;
6、犯罪不影响继承;
7、为领地独立事务;
8、继承者一名,其余合格者降为骑士爵;
9、无性别限制;
10、其它。
权能
1、领地领主;
2、领地绝对世俗权力;
3、名义独立地位;
4、协助教会管理;
5、主持社交;
6、其它。
义务
1、服从君主;
2、监督教会。
落魄贵族
1、无继承资格者;
2、无爵位者;
3、[职业]可能断代;
4、无权能与义务;
5、其它。
一般法则
1、君主亲自册封贵族;
2、领主允许设置分家;
3、贵族通常不会犯罪;
4、落魄贵族可能是犯罪者;
5、落魄贵族一般是冒险者;
6、贵族具有[职业];
7、[职业]可能额外被后代传承;
8、贵族需要参与社交;
9、贵族子女为贵族;
10、其它。
平民
1、降生时不具魔力者为平民;
2、平民与平民之子为平民;
3、平民可能获得[职业];
4、平民可以被贵族随意处死;
5、其它。
奴隶
1、奴隶为私有财产;
2、奴隶待遇全权由主人决定;
3、奴隶子女不为奴隶;
4、具有[职业],则无法契约为奴隶;
5、未经契约魔法,则教会不予承认;
6、其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