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蕾斯在无聊时总会想一些没有营养的问题。
突然得到强大力量的主人公都会成为伟大的英雄,突然获得强大力量的恶人都会自取灭亡。
如果获得了强大的力量,要做些什么呢?
完成复仇?那之后呢?
喊着「都是这个世界的错!」来肆意破坏吗?还是说为正确而战,像卫宫切⚪一样做一个正义的伙伴?
不知道,即使是完成了复仇,拥有着近乎无限的闲暇去想,我们的脑中也毫无头绪。想不出的我们只能从现有的资料下手,嗯,漫画,游戏,还有小说。
别笑,不如说能在双重追捕下保证这些应该夸奖我才对。
言归正传,在各种故事中获得了能力的主人公们,干的最多的事是什么?
帮助他人。
他人?如果将其中可包括的对象,无限制的涵括在内。
他人是什么人?帮助又在什么限度?
问题引出了更多的问题,就像从一个种子衍生的根须长成了苍天大树。困倦的蕾斯早已经倒头睡下,厌烦的我也停止了思考。
我们不喜欢思考复杂的事。
城市雷夫兰,去往商业街的路上
想通的法斯塔姐开始说起了自己的过去,虽然让卡斯去听就可以,但毕竟事情是我挑起的,姑且也听了一些。
法斯塔姐出生在一个名为菲斯的小镇,镇子的中心有着一家小小的教堂,镇民们都是虔诚和善的信徒。
他们并没有给所信仰的神起名字,甚至难以称之为宗教,人们只是随性的礼拜,随性的祈祷着平静的生活。
「你能相信吗?他们甚至会跟路过的异教徒打招呼,并为他们提供食物与清水。」
法斯塔姐的声音满是自嘲。
OK,接下来的剧情我就算用我的发卡都能想到。
善人无善报,这可不是什么黑童话和反乌托邦文学作品中才会出现的故事,就算在现实中也是人们多见到吐的东西。
果不其然,突然爆发的不死者群袭击了菲斯镇,不善武力的镇民们毫无还手之力,他们被撕碎,感染,变成尸体,啃食着尸体。幸存的人们只能龟缩在教堂中瑟瑟发抖。
但就在这时出现的是……
「莫德圣教会的军队。」
装备精良的士兵,善用魔法与祝福的祭祀,以及教会最高的战力,圣骑士。对于区区不死者简直是过剩的战力,但即便如此,他们仍然心怀正义,高喊着燃尽一切不净,对,「不净」。
宗教战争,不,这根本称不上是战争。士兵们如同卑劣的劫匪,将镇民从家中拖出,殴打,侮辱,劫掠财物;祭祀们手中的法杖喷吐着火焰,将人们和不死者一同化为焦炭,嘴中不忘高声不止的念着悼词;高贵的圣骑士当然不屑于参与此等低劣的行径,他们面带和蔼的微笑,双手拄着剑柄,时不时给燃烧着的镇民施以治疗,受到治疗的镇民仿佛感受到了主的恩宠一般,带着火焰起舞。
呜哇,不死者群绝对是圣教会搞的鬼吧。
「篝火」持续了两天两夜,摇曳着火光的十字架插满了广场,空气被烟灰与焦臭所填满,已经不再有人能发出哀嚎,除了将一切看在眼里的,幼小的法斯塔姐。
她被在教堂工作的父母紧紧的关在了钟楼之中,不敢发出哭声的她,只能在高处看着闪烁的火光将他们的小镇染黑,等到被旅行的猎人发现,已经是三天之后。
「失去意识的我被带到了雷夫兰的孤儿院,几经波折,最后被一家老人所收养。」
年迈的夫妇二人对法斯塔姐很好,尽管她像行尸走肉一样过着每一天,二人也对其视如己出。但法斯塔的烦恼却增加了,自己无法忘记那场惨剧,但也不想辜负老夫妇的好意,加倍的问题折磨着法斯塔姐,直到18岁那年……
「恩惠的获得,取决于祈祷时,人本心的愿望,愿望越是强烈,获得的恩惠就会越接近所想。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愿望足够强烈,我……」
「使人忘却的恩惠,你使用它让自己忘记了过去的惨剧。」
「……」
嗯……怎么说呢,虽然本来就有所预感,但还真是……
「比想象中还无聊的故事呢。」
「诶?」
露出嘴的心声使还在和卡斯对话的法斯塔姐惊讶的看向了我。
「因为故事中什么都没有不是吗?没有反转,不存在意志,甚至没有结局。」
没有比腰斩的故事更无聊的东西了。
「对当事人的法斯塔姐来说可能并不有趣,但什么都没有结束哦?」
「……」
「记忆并没有消失,仇恨与恐惧依旧埋藏在你的心底,最重要的是,圣教会可能每日每夜都在做着类似的事情,你所演绎的,不过是无数悲剧中的区区一角罢了。」
无价值,无意义,因为没死,所以活着,这一点与我和卡斯并没有什么不同。
嗯?价值,意义……啊,我想到个好主意,待会儿也和卡斯说说吧。
「……我都明白,蕾斯说的没错……」
法斯塔姐连反驳的气力也没有了,就到此为止吧,要是在大街上让一个正经的成年人哭出来也太引人注目了。
沉默的我们,继续向商业街走去。
半小时后
「15枚星之银,虽说做工精良但还真是贵。既然是法斯塔推荐的店,是有什么特殊之处吗?」
「没错,客人,这里是主要为猎人提供服装的店,商品上或多或少使用了特殊的材料与魔法赋予,除了加快魔力回复的刻印之外,自动清洁,自动适配还有自动修复效果,如果不是大面积的残缺,衣服都会吸收极少量的魔力自动修复。」
像美少女走光时的圣光一样便利的衣服呢。
话说,牛仔裤,夹克,卫衣,这家店是不是现代感太强了?虽然幻想系的衣服不是没有,但光是看到这些幻想感就已经归零了啊,转移者的文化输入严重过头了。
「蕾斯,你要哪件?」
「……」
蕾斯沉默的指着店内的一个角落,那是两件暗红色的连帽卫衣,跟我们之前穿的款式很像,居然还是男女款。
「价格……10枚星之银,比起别的要便宜,相对赋予的魔法只有自动修复和自动适配。真的要这个就行吗?」
「嗯,和卡斯成对就好。」
突然袭击还真是熟练啊,我可爱的蕾斯。话说虽说我们是双胞胎,但至今为止都没去特意穿一样的衣服,特意用一样的杯子之类的,偶尔来一次应该也不错。「店员,这套衣服,各要三件,一组我们带走,两外两组请包好,稍后我们来取。」
「多谢惠顾,一共是60星之银。」
我从口袋中取出2枚月之银放在柜台上后,进了更衣室。虽然平时完全没有在意,但告别残破不堪的衣服换上新衣确实是件舒坦的事。衣服上短短一瞬发出了魔法的闪光,稍大的尺寸就变得完全合身了。
「自动适配还真是方便,但这到底是什么原理。」
啊,是魔法来着,魔法也有能参考的原理吗?像是魔导学之类的?
胡思乱想也是浪费时间,赶紧出去换蕾斯进……来?
「蕾斯,你什么时候进来的?」
「刚刚。」
「怎么了,总不会换衣服也要让我来吧?」
「不行?」
「不,我很乐意。」
『不行』?那是什么意思?不知道,我从来没听过这两个字,就和蟑螂的存在意义一样,是不存在的东西。
「还有,卡斯,我有一个提案。」
嗯,看来不单单是我的奖励时间(bonustime)那么简单。我能从蕾斯的眼中看出不同以往的兴致。
「……」
从蕾斯的口中提出的,是一个毫无逻辑,又荒诞的计划。
不知所云,毫无道理,就像导演剪辑版的b级电影,就算认真的看完也只会发出「这啥?」的疑问。
「卡斯觉得怎么样?」
但是,没有拒绝的理由。
「一如既往,你说,我就做,无关对错。」
「嗯。」
换好衣服的我们找到了在店外等待的法斯塔,准备前往教堂。
「哇,这么一看你们长得还真是像诶。」
法斯塔看着穿了同样衣服的我们啧啧称奇。
不,本来就是双胞胎来着……
教堂正好在去猎人公会的路上,可以一条路走到底。
「不过你们真的不需要武器装备吗?」
法斯塔向我们提议过先去锻冶屋买齐最基本的装备,但被我们拒绝了。
我们在原本的世界时并没有训练过什么武器,最多使用过匕首和抢来的手枪,如果猎人的对手都是像那只巨兽一样的大型魔物的话,被魔力强化的双手要更有效率。
我抬起左手,无名指上暗红色的戒指在阳光下微微闪烁。
杰米奈的指环,因为颜色稀奇而被我们当成订婚戒指的指环,没想到隐藏着跨世界的诱拐计划,散发着红色光芒的指环能彻底恢复我和蕾斯的伤势,是否生效取决于我和蕾斯的距离,在来到雷夫兰之前的三天我们通过割伤自己的手臂做了实验,最大的有效范围大概在二十米左右,这无疑是相当强大的能力。
但在听过法斯塔的说明后,我不禁怀疑我们的恩惠已经被激活,恩惠的种类取决于向「神的声音」祈祷时所许下的愿望。
如果「神的声音」是我们曾两度听到的那个声音的话,不止教会,它也能够从杰米奈的指环得知我们的祈祷。那时重伤濒死的我毫无疑问许下了拯救蕾斯的愿望,多半,蕾斯在当时也许下了同样的愿望,祈祷得以成立。
但为什么萨拉的探测魔法没有检测到恩惠的存在,目前可能的猜想中,最有可能的就是,这个恩惠还不完全属于我们,我们只是用了非常规的方式激活了他,那个不知名的魔法无法检测到那种暧昧的存在。
「到了,这里就是教堂内,租用祈祷室要两枚星之银,你们二人用一间就行了吧。」
我的疑问马上就能获得证实,我将两枚星之银放入教堂门口的钱箱,和蕾斯走进了祈祷室,祈祷室内,放着一座似曾相识的女神像,没错,与那座废弃教堂中的雕像一模一样。
进入其中的我们好像受着什么未知的力量所牵引,缓缓的伸出了左手,杰米奈的指环泛起红光。
「杰米奈的指环的激活,确认……」
无机质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,这就是那所谓的「神的声音」。
「个体名:卡斯,个体名:蕾斯 的存在,确认。就此说明:『你们激活了杰米奈的指环,遂无法获得新的固有能力,但可以通过与杰米奈的指环进行同化来加强性能。』对这一行为进行认可吗?」
果然,我的猜想是正确的,之前萨拉的魔法没有探测到我的恩惠,是因为恩惠寄宿于杰米奈的指环,对我释放的魔法是没有用的。
既然无法获得恩惠,那就没有理由拒绝强化战力。
「认可。」
「认可。」
「持有者的认可,确认。侵蚀,开始。」
「!」
手上传来刺痛,杰米奈的指环所在的手指,皮肤下开始出现赤红的花纹,异物感伴随着灼热流过血管,遍及全身。奇怪的剧痛持续了短短十数秒,结束之后,指环带着深红色的纹路,扎根于我们的手指。明明是玉石质感的戒指,里面却好像有血液在流动,轻轻抚摸时,甚至能感觉到心跳般的鼓动。
这一刻,我们能感觉到,这股神秘的力量,真正的属于了我们。
「侵蚀,完成。职权分配,完成。命运所指为懒惰,魔力源输出模式变更,完成。至此,职责结束,祝你武运昌盛。」
讚
我们不做人了,法斯塔
来了来了
讚,非常棒!
大大好会写,世界第一戳我,最喜欢的小说,没有之一(悲)
獎勵時間不應該是bonustime嗎?(我英文不太好只是感覺怪怪的)
很显然是我写错了